徵才機關: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高雄運務段
人員區分:其他人員
官職等:無
職系:無
名額:6
性別:不拘
工作地點:90-屏東縣
有效期間:110/09/22~110/09/27
資格條件:
資格條件:
(一)職務:定期契約工。
(二)僱用人數: 共6名。
(三)資格條件:
1.國中以上學校畢業者。
2.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專長足以勝任者。
工作項目:
(一)工作期間:自報到日(預計110年10月1日)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(預計共3個月)。
(二)工作地點及工作內容:枋寮火車站及佳冬火車站,配合電氣化通車月台安全維護及嚮導、業務諮詢及其他站務工作。
(三)工作時間:每日8小時,需配合輪A/B班。
A班︰06:11~14:41
B班︰13:30~22:00
(四)薪資:約2萬4,000元(依勞基法規定)。
(五)其他事項:不供膳、不供宿、提供勞、健保,適用勞基法相關規定。
(六)約滿時應當然解僱,不得以任何原因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。
工作地址:
枋寮火車站(管理站) (地址: 94043屏東縣枋寮鄉儲運路18號),佳冬火車站(屏東縣佳冬鄉六根村復興路21號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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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方式:
(一)報名方式
1.報名期間:自110年9月22起至110年9月27日止(以掛號郵戳為憑)。
2.檢附下列資料(請依序排列):
(1)個人簡歷(請至https://app.box.com/s/vj3qfzv2kow4hbi17orf網站下載個人簡歷,如無法下載請自行準備簡歷表)。
(2)自傳(約500字內)。
(3)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(請以A4格式將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成同一面,無須剪裁)。
(4)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。
上述資料請寄枋寮火車站(地址: 94043屏東縣枋寮鄉儲運路18號),信封請註明「應徵高雄運務段枋寮及佳冬火車站定期契約工」字樣。
3.初審合格者(即審查檢附資料無缺漏者)將另行通知面試時間,參加甄試者請攜帶身分證件以供身分核對。
4.錄取人員未報到或於約僱期間內離職者,依口試成績高低順序遞補。
(二)聯絡人:
(08)8782041陳站長或黃小姐。(請於週一至週五8:00~17:00來電;12:30~13:30及例假日休息)
職缺類別:
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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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74 年 5 月 6日,日本以 1871 年發生的「琉球人船難事件」為由,出兵征討臺灣南部的原住民,史稱「牡丹社事件」。
究竟此事與簽訂《南岬之盟》的李仙得有何關係?
當時琉球與日本、中國的關係相當曖昧,雖然琉球在 1609 年被日本薩摩藩征服,成為薩摩藩的藩屬,但琉球仍同時是明國的藩屬,後來也仍為清國藩屬。
這種「兩屬」的情況一直沒有解決,使得日本無法直接將琉球納入版圖。
在這樣複雜的背景下,鹿兒島縣參事大山綱良便上奏提出:「我們自家的」琉球人遭到殺害,應該要對臺灣興問罪之師!
明明那個時期的琉球仍然是「獨立王國」,但大山綱良無不是要就此事件的保民義舉,來彰顯皇威,解決前述所提到的政治問題。
加上此時清廷在臺灣的勢力僅止於枋寮以北,船難的發生地點與肇事的排灣族,並不屬於清廷的管轄,因此給了日本出兵的「正當性」。
特別是此時的日本剛在明治維新後,內部有藩閥競爭問題,若能出兵臺灣,正好可以成為宣洩舊中下士族不滿的管道。
正當日本政府猶豫是否要出兵之時,李仙得出場了!他在處理羅妹號事件時,留下豐富的南臺灣資料,為日本提供許多有利的資訊。
1872 年,他透過美國駐日的引介,與主張攻臺的日本外務省卿副島種臣會見。
李仙得就自己過往的經驗,明確指出清政府未能管轄番地這塊「無主地」,若想出兵,可以利用這一點。而他自己也願意提供他所整理的地圖與資料。
聽聞此消息的日本政府大為興奮,並於該年 12 月聘請李仙得為外務省顧問。
在這段期間,李仙得一共提出三十餘條備忘錄,內容從「無主地先佔」的理論基礎、攻打、經營臺灣的戰略,乃至和總理衙門官員的應對,都做了詳細的規劃。
所以,《南岬之盟》不算數了?
事實上,在李仙得去日本以前,他曾於該年3月與卓杞篤見過第三次也是最後一次面。
當時,他便察覺到卓杞篤的權威下降,對於非直轄的其他部落(包括琉球人船難事件發生的部落),並沒有那麼強的約束力,當然也難以要求各部落遵循《南岬之盟》 。
或許是因為這樣,李仙得才會建議日軍出兵。
然而,過去李仙得總是稱瑯嶠原住民地區的地位如同一個國家,因此《南岬之盟》實為一份國與國之間簽訂的國際條約。
但是怎麼到了牡丹社事件,該地又變成無主地了呢?難道原住民就不是這塊土地的主人嗎?
在以「文明」管理「野蠻」之舉的背後,何嘗不是一種帝國主義及外來者侵略的展現?
或許這是身為現代的我們,能夠好好思考的課題。
#牡丹社事件 #琉球人船難事件 #八瑤灣事件 #南臺灣 #原住民 #排灣族 #牡丹社 #日軍 #李仙得 #南岬之盟
參考資料:
黃清琦,〈在牡丹社事件地圖史料與空間探索〉,2019。
📖延伸閱讀
【#陳慧先:日本為何出兵臺灣?美國領事李仙得與恆春大頭目卓杞篤】
https://bit.ly/3keQYQ1
【#周婉窈:臺灣史上最著名的船難事件──牡丹社事件的完整始末】
https://bit.ly/3AsiLCj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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徵才機關:屏東縣枋寮地政事務所
人員區分:其他人員
官職等:無
職系:無
名額:1
性別:不拘
工作地點:90-屏東縣
有效期間:110/09/13~110/09/16
資格條件:
一、無公務人員任用法26條、第28條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列不任用各款情事。
二、思想純正、品行端正、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。
三、高中(職)以上學校畢業。
四、具政府機關工作經驗者佳,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。
五、工作計畫期程:預估自110年10月0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,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,不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。
六、月薪24,000元。
工作項目:
一、協辦地政等相關業務。
二、其它臨時交辦事項。
工作地址:
一、檢附
1.公務人員履歷表(簡式)(請貼照片)。
2.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。
3.相關工作經歷及訓練證明影本(無則免附)。
4.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5.男性請檢附退伍令影本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。
前開書件依序裝訂成冊,於本(110)年09月16日前(一律以通訊報名並以郵戳為憑,逾期視同放棄)以掛號郵寄940屏東縣枋寮鄉德興路32號屏東縣枋寮地政事務所人事收(信封須註明應徵臨時人員)。
二、甄選方式:資歷審查,必要時須經面試。
備註: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,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,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寄回,未附回郵信封者,視同不需退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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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E-Mail:wdn@ms42.hinet.net
聯絡方式:
聯絡電話:08-8788168轉311王先生。
職缺類別:
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
* 請注意: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,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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